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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大势所趋

时间:2023-08-1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蔡之兵 - 小 + 大

    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篇幅超过6700字,是近些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磅之作。通过这份文件,可以看到党中央已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此,民营经济应充分把握发展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不断提高自身发展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民营经济发展要顺高质量发展之大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民营经济理所应当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也毋庸置疑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意见》也明确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既是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精准定位,也是指引民营经济未来发展的根本方向。
    一方面,民营经济发展要认清国家发展大势。不能否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确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既包括发展周期转变的正常因素,也有发展矛盾持续累积的历史原因,更受到了全球经济、产业、贸易格局深度调整的负面影响。然而,也要看到,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的特点也没有改变,居民消费加快复苏、社会投资稳中有进、出口贸易亮点颇多、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加速,这些有利条件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认清并把握这一发展大势,将是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前提。

    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发展也要敢于逆势而上。经济周期转变、经济增速下滑、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升级压力,这些都是民营经济发展在当前发展阶段面临的典型难题。然而,面对这些难题带来的挑战,向后退缩或者止步不前都不是正确做法,无论是国内外的发展案例,还是历史经验都已经证明,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只有敢于迎难而上,经历过各种不同类型考验的企业才能真正成为一流的企业。因此,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民营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样需要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增强自身发展韧性和发展能力,做到逆势而上。


民营经济发展要顺构建新发展格局之趋势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4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上首次提出的重大战略,也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事实充分证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部署。因此,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已经成为引领全局的国家战略,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同样需要顺应这一趋势。
    一方面,《意见》为民营经济参与国内大循环指明了发展方向,如《意见》第十六条明确指出“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如支持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产业,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投入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

    另一方面,《意见》也为民营经济参加国际大循环提供了保障。如《意见》第十八条明确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有序参与境外项目,在走出去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为了更好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意见》还提出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针对民营经济人士海外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协作机制。显然,这些举措能够为民营经济参与国际大循环提供巨大的安全保障。


民营经济发展要用好系统性政策优势


    从文件结构看,整个《意见》的7大方面31条,涉及到民营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除了指导引领民营经济深度参与新发展格局外,还从市场地位、政策支持、法治环境、政商关系、社会氛围,制度保障等领域,全方位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大力度、更高水平、更加系统的支持,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市场地位上,《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政策支持上,《意见》从融资支持政策、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等方面进行了周密部署;在法治环境上,《意见》既明确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监管执法体系,也强调要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在政商关系上,《意见》提出要通过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来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社会氛围上,《意见》也强调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在制度保障上,《意见》也提出要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并及时做好总结评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对民营经济而言,准确认识国家发展大势并深度融入其中,将是走向这个广阔舞台的必经之路。


责任编辑 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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