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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2-03-15    来源:广西新经济网    作者:记者陈丹桂 银慧娟 - 小 + 大

图:自治区检察院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3·15”新闻发布会  吴金洋/摄


      3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3·15”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立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42件,追偿侵权损害赔偿金153.39万元,追偿惩罚性赔偿金1543万元。


图: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农中校通报2021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吴金洋/摄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农中校在会上通报,一年来,广西检察机关注重发挥专项监督引领作用,因时因势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以专项工作的规模性、集约性强化执法办案效果,推动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进提升。2021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80件,同比上升127.85%。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农贸市场及其周边非法行医卖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图:2022年1月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大风山菜市生猪销售情况进行巡查


      紧盯监管薄弱环节,促进综合治理成效。切实加强突出问题法律监督,保护消费者权益——钦州市检察机关针对钦南区多个乡镇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生猪肉、屠宰场分布不合理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问题整改,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钟山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的某一食品摊点销售过期牛奶线索,调查并固定某冷库存储1000余箱过期乳制品证据,督促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及时整治,排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办理涉新业态案件,回应社会关切——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多家“社区团购”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家进行全面排查,填补了监管空白点。强化诉源治理,实现长效保护——柳州市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存在的落实涉食品药品安全刑罚人员“终身从业禁止”不严格问题,推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黑名单系统,防堵监管漏洞。


图:春节前,武宣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辖区内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强化民事公益诉讼惩戒功能,积极推进惩罚性赔偿金适用,让违法主体承担惩罚性赔偿金,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对潜在违法者予以警示。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追偿食品药品侵权惩罚性赔偿金1543万元。


图:北海市检察机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公益春风护民生暨守护冷链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监督活动


      注重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共治,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高级法院、广西消委会建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工作机制,围绕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证据调查、新闻宣传及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促进消费纠纷及时化解,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共同制定《办理食品药品领域案件衔接办法》,加强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双向衔接、协同配合。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高级法院以落实公益诉讼案件诉审衔接机制为抓手,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类案研究和协同共治,共同提升广西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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